免费发布信息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医疗美容 » 老中医 » 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异地就医结算相关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异地就医结算相关

  • 发布日期:2018-10-10 22:29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医疗美容区域:湖北咸宁市
  • 浏览次数107
 
详细说明

终于等到你!我院正式开通省内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

2018年9月,我院已经正式开通省内、跨省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,意味着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,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,在我院就医,出院时可直接医保报销。出院结算时,只需支付经医保报销后个人应负担的费用,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,无需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手续。再也不用为异地报销医药费跑腿了!

省心、省时、省力、省钱!

好处有哪些:过去(报销周期长、垫付压力大、个人负担重、往返奔波累)

           现在(只需要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,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)

 

划重点:先备案,后住院!

以下四类人群,可以申请医保异地就医结算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

医保异地就医结算

具体流程:

第一步、先备案

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、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,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。

第二步、持卡就医

参保人出示社会保障卡、二代身份证,经转诊系统确认备案成功后,方可办理入院登记、出院结算。

第三步、直接结算

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经医保报销后个人应负担的费用,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。

您关心的问题

1.如何查询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?

 

我院是第11批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,登录社保网上查询系统网站http://si.12333.gov.cn,可查询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、各地医保经办机构、参保人备案登记信息。也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(区号)12333,咨询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关政策。

 

2.异地就医需要带哪些证件?

参保人备案、异地就医时必须出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、有效二代身份证。部分地区尚未发放全国统一社保卡的患者,暂时不能进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,只能回参保地报销。

 

3.异地结算实行哪些报销政策?

异地就医结算,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三个目录”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),在我院就医采用咸宁市的三个目录。医保住院起付线、报销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。

 

4.门诊就医是否也纳入异地结算?

根据有关政策,目前异地就医结算只开展住院医疗业务的直接联网结算报销,门诊医疗费用暂不能纳入联网直接结算范围。

 

5.其它问题

如遇异地就医平台临时网络故障、其他技术故障,导致暂时无法正常结算报销的,我院会积极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,并请配合我院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理。因此带来的不便,请予以谅解。

以上操作流程和相关问题也可随时拨打我院医保部电话:0715-8618598进行详细咨询!

 

 

具体流程:

先备案

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、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,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

 

采集信息

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中,录入转诊日期、转入医院信息(转入医院名称: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 ,医院代码:42120210027)

 

持卡就医

参保人出示社会保障卡、二代身份证,经转诊系统确认备案成功后,方可办理入院登记、出院结算。

 

直接结算

出院时参保人只需支付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,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

 

 

您关心的问题:

1、我院是第11批省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。登录社保网上查询系统网站http://si.12333.gov.cn,可查询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、各地医保经办机构、参保人备案登记信息;拨打人社服务热线(区号)12333,可咨询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等。

 

2、参保人备案、就医时必须出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、有效二代身份证。

 

3、报销政策:异地就医结算,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“三个目录”(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),在我院就医采用咸宁市的“三个目录”。医保住院起付线、报销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。

4、异地结算范围:异地就医结算只开展住院业务的直接结算,门诊医疗费用暂不纳入结算范围。

5、如遇暂时无法直接结算等问题时,我院会积极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,并请配合我院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理。因此带来的不便,请予以谅解。

 

 

 
[ 医疗美容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 ]  [ 关闭窗口 ]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 
联系方式